2006年11月23日 星期四

兩個傳媒大亨

同一天看到國內外兩則報導,都跟傳媒大亨有關,引發了我的一些聯想。 

一篇是國外新聞,1994年美國最受矚目和爭議的刑事案件,辛普森殺妻案男主角辛普森,在沒有充分證據下獲判無罪。最近他完成了一本書,書名是:「IF I DID IT」,書中以假設性筆法詳述「假如」他是兇手的話,要殺害前妻及她男友會採取何種手段。

這件事引發了十分負面的觀感,在美國民眾強大的輿論壓力下,國際傳媒大亨「新聞集團」董事長梅鐸宣布取消了新書的所有電視訪問節目,並且將新書全部銷毀。

另一篇是遠見雜誌的一篇報導。

記者訪問台灣某媒體王姓大亨,記者問到有關媒體的社會責任和台灣媒體被視為造口業的問題,這位大亨承認,連自己的母親看到他都會氣得吃不下飯。大亨說,就是因為這樣,所以他吃素以減輕罪孽,而他擁有的媒體也做了許多關懷社會的工作。但是,他強烈主導的公司營運理念是:「get the money first」(賺錢第一)

我不禁想,如過交換一下,辛普生的新書在台灣大亨手上,會是什麼樣的結果?這本書和電視訪問都具備有很大的賣點。大家都知道,越有爭議性的東西、越多人罵的東西,一定是最吸引人的。那麼,台灣的傳媒大亨會做什麼樣的選擇呢?

如果梅鐸因為造口業而被母親責罵,不知他會不會改吃素漢堡呢?


引用新聞: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Chinatimes/newslist/newslist-content/0,3546,110504+112006112200082,00.html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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